(讨论稿)
 “中国高校金融教育金课联盟理事会”(简称联盟理事会),下设中国高校金融教育金课联盟教师培训委员会(以下简称培训委)。为了规范培训委工作,制定本工作条例。
 1. 宗旨
 培训委在联盟理事会的监督管理下,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培训和研讨活动,帮助成员单位更好地建设金课和推广应用,持续推动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在广大高校的试点应用,促进教学方法的深化改革,提升人才培养效果。
 2. 工作内容
 (1) 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,总结金融学科五类金课课程建设和应用经验,推动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在广大高校的试点。
 (2) 规范和协调各培训中心的培训活动。设立若干培训中心,以培训中心为基地持续开展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,提升一线教师金课建设和应用方面的能力。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,包括:金课教学改革、金课课程设计与制作、金课课程实施与教学示范、金课教学管理与制度设计。
 (3) 以联盟网站为基础,参与社交论坛平台维护和管理,为教育者与学习者提供金融学科金课课程的开设、使用与管理的咨询服务。
 3.组织机构与运行
 (1)培训委主任委员由联盟理事会任命,下设立若干培训中心。每个培训中心设负责人一名。
 (2)培训委每年召开一次主任委员工作会议,总结交流培训经验,研究下阶段培训工作和各培训中心年度培训计划;并于主任会议后,向联盟理事会书面汇报年度工作开展情况。
 (3)培训委负责协调和监督各培训中心的工作。培训委可根据教师培训需求和会员单位共同开展金课建设和应用,提请设立新的培训中心并报请联盟理事会批准。对工作不力的培训中心,培训委可提请联盟理事会给予撤消。
 4. 培训中心工作任务
 (1)制定年度培训计划,并每半年向培训委上报后半年的培训活动安排(包括:课程计划、培训时间和收费标准等);经培训委审核后,由联盟办公室定期向成员单位发布活动通知。
 (2)负责组织开展每期培训活动,包括报名、收费等相关会务工作。
 (3)负责对每期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并持续改进。
 (4)总结年度工作情况,包括各期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及质量评价情况。
 5.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培训委。